一、最初诊断有依据,不等于诊断就一定是正确的

疾病诊断是一个动态过程。医生根据患者当时的症状、体征和检查结果作出初步诊断,只要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,不能因为后来发现了其他疾病,就倒过来说最初的诊断一定存在过错。

但是,随着治疗进行,新的信息会不断出现。

如果治疗效果与预期明显不符,或者患者出现新的症状、原有症状持续加重,就需要重新考虑:原来的诊断还能不能解释患者现在的病情?

二、症状持续加重,通常意味着需要重新评估诊断

判断医生有没有过错,不能只看第一次诊断是否有一定的依据。

还要观察有没有出现新的症状和体征?分析这些变化能不能用原来的疾病解释,原来的治疗为什么没有取得预期效果,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、会诊或者考虑其他疾病?

所以,真正需要审查的不是:“医生为什么一开始没有诊断正确?”而是:“病情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以后,医生有没有及时评估并修正诊断?”

如果已经出现了足以提示其他疾病的线索,仍然一直按照原来的诊断处理,就可能错过修正诊断和正确治疗的机会。

三、是否承担责任,还要看延误与损害有没有关系

即使医生没有及时修正诊断,也不意味着医院当然要对患者全部损害承担责任。

还需要继续判断:如果当时及时重新评估,能不能更早发现真正的问题?如果更早发现,治疗方案会不会改变?如果治疗方案改变了,患者后来发生的严重损害有没有可能避免或者减轻?

因此,这类案件通常需要把整个诊疗过程连起来看:病情发生变化 → 出现新的诊断线索 → 医生是否及时重新评估并修正诊断 → 延误诊断是否影响最终损害。

所以,如果问:治疗后症状越来越严重,医生没有及时修正诊断,要承担责任吗?我的理解是:有可能。

第一次诊断是否存在过错是一回事;病情发生变化以后,有没有根据新的情况及时验证、修正原来的诊断,是另外一回事。

医疗诊断不是一次完成以后就不再改变。当患者的病情已经不能用原来的诊断合理解释时,是否及时重新评估,也可能成为判断医疗过错的重要问题。

作者: · 医疗损害鉴定专题